红色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

淄博市博物馆线上展览|红色印记之文件(三)

时间:2025-08-04 16:27

地点:山东·淄博市

文件

任命通知书、入党志愿书、军人证明书等各类文字材料是珍贵史料,对于研究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有着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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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于廉东的委任状

1947年山东省渤海区行政公署委任状,内容为“兹委任于廉东同志为惠民县政府秘书 此状 主任李人凤 副主任王建新 中华民国卅六年四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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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954年孙士英的任命通知书

1951年和1954年的两张淄川县人民政府人民通知书,先后任命孙士英为大高乡、高庄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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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张桂云的入党志愿书

1948年由渤海军区政治部翻印的入党志愿书,标题下方内容为“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服从党章缴纳党费无条件的接受党分配给的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不动摇不投降不怕困难为无产阶级及民族解放奋斗到底”,正文表格则是记录了入党申请人的个人、家庭信息以及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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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姜公全的入党志愿书

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政治部组织部印的入党志愿书,封面标题下方为“部别”“姓名”以及填写时间、地点。首页说明内容为“第一、凡新党员入党,须个别地履行入党手续:党员接收,填写此书,经小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交上级党委批准。第二、填表格内各项须忠实、坦白,字迹要清楚端正,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第三、如不够填写,可用同样大小纸张附写在后面。第四、此志愿书由本人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可作本人所在之组织了解的参考。”第二页是入党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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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刘玉藻的退伍军人证明书和复员军人证明书

1946年新四军山东军区在同一天为刘玉藻签发的退伍军人证明书和复员军人证明书,证明刘玉藻为部队做出了贡献,请地方政府妥善安置,予以优待。复员军人证明书的背面印有《复员军人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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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姚行一的革命军人证明书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特种兵政治部签发的革命军人证明书,内容为“兹有山东长山四五九司号员姚行一已参加本军工作应按人民政府之规定享受优待 此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特种兵政治部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廿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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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马士岳的革命军人证明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政治部签发的革命军人证明书,内容为“马士岳同志系一九三九年一月参加我军现在山东省革命残废军人文化补习学校工作其家属得按革命军人家属享受优待此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司令员陈毅 政治委员饶漱石 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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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常成恺的革命军人证明书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政治部签发的革命军人证明书,内容为“常成恺同志系一九四九年二月参加我军现在一五军四五师战士工作其家属得按革命军人家属享受优待此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八日”。